37个茶叶罐藏毒9805.4克 云南西双版纳中院提醒谨防“快递毒品” 天天百事通
发布时间:2023-06-26 17:04:45来源:中国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6日,第36个国际禁毒日当天,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藏在37个铁皮茶叶罐包裹中的“特殊”快递运输毒品案例引起关注。
伴随着物流业的发展,犯罪分子通过在普通物品中夹藏毒品后利用快递寄往全国各地的情况增多,新业态下的毒品运输手段隐蔽、运输时效提高、运输范围增大。通过网约车、物流、邮寄等方式运输毒品情况增加,“人货分离”的运输方式日益突出。
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汤某受门某(另案处理)的安排,利用虚假身份,将混装了毒品的37个铁皮茶叶罐包裹、和4个内装酒的金色手提箱,分别通过快递寄往江西省樟树市、湖北省荆门市。茶叶罐包裹运到目的地后,樟树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从37个茶叶罐中查获甲基苯丙胺共计9805.4克;手提箱在快递员封装打包时发现箱内藏有疑似毒品,遂报案,办案民警从4个手提箱夹层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4块,净重3041克。
判决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汤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汤某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关注的是,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快递企业及服务网点存在未依法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未按规定检验包裹,并作出验视标识;快递收件人直接以自己的身份信息代替寄件人身份信息登记寄递快递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提醒邮政部门应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检查,快递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履行好快递包裹查验登记职责,防范利用物流渠道运输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戴铮)